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5-03-21] 浏览

2025年3月21日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柯桥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刚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二届七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效能,从严锻造法院铁军,为合力谱写共富示范县域标杆和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