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9日 星期五 19:48:11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17] 浏览6次

2025年3月19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生态文明建设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三年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柯桥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一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三年来,共办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369件,其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件,环境资源民事案件190件,环境资源行政诉讼案件39件,环保职责部门申请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18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一是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类犯罪。始终保持对破坏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犯罪,依法保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三年来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2件,判处有期徒刑22人。在审理费某某等非法采矿罪案件中,对主犯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6名共同犯罪人员总计判处罚金37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420万元,彰显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二是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因地制宜、因案而异,积极探索劳务代偿、异地修复、替代性修复、认购碳汇等多种形式的生态修复方式,寻找受损生态修复“最优解”,共判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2万余元,增殖放流58万尾。在被告人张某某等5人盗窃文物古桥石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坚持惩处犯罪与环境修复并举,判后协调并联合地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力量落实修复,实现文物与环境一体保护,推动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三是积极发送环境治理法治良方。坚持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抓前端、治未病”,针对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对可能涉及行政违法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及早干预,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做好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在审理被告人周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及时向环境资源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强部门协作、信息共享,落实常态监督,区生态环境分局第一时间研商整改,推动农用地监管更到位、违法查处更及时,助力守牢耕地红线。

二、推动协同共治,凝聚联动保护最大合力

一是扩大生态保护朋友圈。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衔接机制,与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司法确认、全域实行禁渔期等工作,实现良性互动、同向发力。因地制宜加强区域司法协作,在上级法院指导下,承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片会暨“司法保障生物多样性战略实施课题”调研座谈会,强化理念共融、协作配合,综合保护、系统保护的合力持续增强。二是搭建多元共治主阵地。在鉴湖里成立我区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集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同时设置增殖放流区、补植复绿区等功能区域和社区矫正人员矫正点,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联防整治教育的重要功能,携手提升系统保护水平,共开展庭审直播、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活动等6次,连续两年与区司法局共同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沿河两岸生活垃圾、废弃物、枯枝杂草等进行清理,有效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与区水利局等执法部门共同增殖放流万余尾,助力养护鉴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三是建立生态保护“小支点”。聚焦加强环境污染防治薄弱环节司法补链工作,针对印染产业中存在的低小散、高能耗、高污染等问题,专门设立蓝印小镇环境资源共享法庭,通过基层生态司法保护的“最小支点”,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庭审直播、案例宣传等,扩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跟进做好生态修复、风险预防、深层治理等工作,助推柯桥区以及蓝印小镇成为新时期绿色高端的“国际纺织之都”“中国色彩小镇”。

三、延伸司法职能,厚植生态文明绿色理念

一是以案释法强化法治教育。坚持集中宣传和常态宣传并重,持续打造“六·五”环境日集中宣传普法品牌,以环资共享法庭、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为平台,开展法治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广泛开展送法走企业、进社区、入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12次,发布典型案例8件,切实用“听得懂”的语言阐释“听得进”的法理,促进生态资源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指导实践、深入人心。二是志愿服务助力文明建设。“一把手”带头践行“河长制”,全面加强对沿线企业、产业的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排水口巡查、农药使用监督、河道保洁管理,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三年来,巡河70余次,推动完成农田渠道修复、沿河水环境景观提升等工程。组织党员干部、青年干警建立志愿服务团队,参与文明倡导、捡拾垃圾等活动100余次,积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三是守正创新助力非遗传承。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将绍兴当地非遗项目与法律相结合,打造柯桥区共享法庭非遗保护中心站,参与普法活动人数1200人次,接待参观来访3万人次;举办非遗保护沙龙讲座,40名非遗传承人到场与谈,140多家共享法庭线上同步参与,受众2000余人次;举办非遗保护进校园活动,多家学校和社区组织学生到庭游学参观,掀起暑期研游的热潮,促进守护、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

四、加强队伍建设,建强环资审判战斗堡垒

一方面,建立“三合一”审判组织。及时跟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的“三合一”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找准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之间的平衡点,努力实现最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最有利于当事人环境权益维护、最有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处理的目标。另一方面,建强专业化审判团队。优化审判资源配置,选派业务庭长、资深法官、专家调解员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借力具有环资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审,高质量审理环境资源案件。通过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开展实地调研,深入研判、分析相关疑难案件,进一步统一裁判思路、规范自由裁量,更好以法治之力保护生态环境。

各位代表,过去三年,区法院在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协同治理有待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需进一步加强,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治理与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司法辅助亟待建强。目前环资领域的鉴定覆盖、鉴定质量和效率还不足以满足办案需求,制约了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充分实现。三是专业建设还需加强。环资审判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对法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审判经验等要求极高,基层法院“法律+环境”的复合型人才紧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区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严格公正司法、做实定分止争,深入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有效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和资源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我区奋力展现共富示范县域标杆风采,合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板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更加主动服务中心大局。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省委提出的“打造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标杆之地,在美丽中国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目标,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相统一,紧紧围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美丽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等中心工作,持续深入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充分发挥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的指引作用,加大涉大气、水、土壤等污染纠纷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新类型、典型性、影响性或争议性案件,切实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擦亮现代化“国际纺都、杭绍星城”的生态底色。

二是坚持守正创新,大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现代化。深化、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加快实现审判理念、规则、程序等实质“合一”,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加强专业化环资审判团队建设,积极培育“法律+环境+国际视野”素养的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加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答网、案例库指导实践作用,用心培树环资精品典型案例,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代化。加强生态环境修复执行监督,提升生态环境修复判项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落实诉前禁令、先予执行等措施,积极探索完善第三方代履行、替代履行与等价异位修复等司法举措,推进绿色原则、修复性和预防性理念及时有效落地。坚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常态精准普法、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法治氛围。

三是完善机制保障,不断推动生态司法保护提质增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参与,推动生态环境赔偿制度完善,加快建设管理、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生态环境及时修复。健全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的衔接配合,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修复执行、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等方面协同发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凝聚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共识与合力。积极推动优化完善环境司法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环境司法鉴定机制建设及鉴定评估行业收费管理,为公正高效审判提供强有力支持。

 

各位代表,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增进人民福祉,不断推动新时代美丽柯桥建设,奋力交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