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酒”商标境外被抢注、产品遭假冒现象突出亟需加大保护工作力度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

绍兴酒,又称绍兴黄酒,以其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浓厚而成为绍兴的一张金名片。这些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绍兴黄酒产业蓬勃发展,产值达40余亿元,占到了全国的2/5。尤为可喜的是,绍兴黄酒在诸多重要国际场合屡露头角。2012年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访美,绍兴黄酒成为国礼;2015年,中美两国元首在白宫宴上共饮绍兴黄酒;近年来绍兴酒出口稳步增长,去年出口14800吨、创汇2700万美元。绍兴黄酒为宣传绍兴文化、提高绍兴在全球的美誉度发挥了特殊作用。

与此同时,绍兴黄酒在境外市场也面临一些实际问题。作为全国首个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绍兴酒在境外市场商标被抢注、产品被假冒现象时有发生,亟需引起重视。

一是“绍兴酒”商标被抢注现象严重。在日本,被抢注的商标有“绍兴酒物语”“绍兴花雕酒”“女儿红”等。在香港,被抢注的商标有“牧童牌绍兴花雕酒”;在新加坡,被抢注的商标有“水仙王绍兴花雕酒”。“会稽山”酒类商标也曾被代理商在日本市场抢注,会稽山绍兴酒公司最终只能以高价购买商标。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产自台湾的“埔里绍兴酒”在日本市场曾一度被视为正宗“绍兴酒”。

二是绍兴酒产品被假冒屡有发生。宁波、萧山等一些外地酒企直接在产品上标以“绍兴花雕”“绍兴手工酒”“绍兴工艺酿造黄酒”等。这些黄酒产品勾兑明显、口感酸涩、价低质劣,严重影响了绍兴黄酒的整体品质,也给绍兴黄酒的市场拓展带来了较大负面影响。

三是绍兴酒境外维权执法难度大。尽管境外市场绍兴酒商标被抢注、产品被假冒现象高发,但受多种因素制约,维权执法困难较大。就境外而言,无论是绍兴黄酒行业协会还是绍兴黄酒企业,商标维权至今仍是空白。就境内而言,成功维权仅一例,且发生在绍兴本地,即2019年8月,依托“黄酒商标维权办公室”,绍兴市场监管部门端掉了香港市场仿冒塔牌绍兴酒的绍兴柯桥生产窝点一处。对于众多市外、省外的外销生产窝点,执法维权通常鞭长莫及。

五花八门的假冒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绍兴黄酒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绍兴黄酒产业的提升发展,一定程度也影响了绍兴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全球美誉度,加强保护迫在眉睫。为此,建议:

一是推动“绍兴酒”地理标志海外保护工作。今年3月1日,中国和欧盟签署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生效,“绍兴酒”成为地理标志在欧盟也由此受到保护。3月22日,中国完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的核准,成为率先批准协定的国家。日本、泰国、新加坡等国也将相继批准RCEP。在此,建议绍兴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抓住RCEP后续认定这一契机,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将“绍兴酒”作为地理标志,为开展境外商标保护赢得法律支撑。

二是尽快注册“绍兴酒”相关商标。诸如“绍兴酒”类地理标志商标的境外注册工作,普通酒企难以胜任,以绍兴黄酒行业协会作为主体出面进行申请更加可行。目前,“绍兴酒”商标在日本和中国香港已被绍兴黄酒行业协会注册。在泰国、新加坡、美国等地,需要绍兴黄酒行业协会继续努力,加快推进境外商标注册工作。尤其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做好“绍兴酒”(“绍兴黄酒”“绍兴老酒”)商标境外注册工作的同时,要高度关注各类细分黄酒品种的商标注册,建议绍兴黄酒行业协会同步启动“绍兴元红酒”“绍兴加饭酒”“绍兴花雕酒”“绍兴善酿酒”和“绍兴香雪酒”等国家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

三是加强境外市场商标监控。面对境外市场各类商标抢注行为,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或绍兴黄酒行业协会牵头,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等专业组织进行境外市场商标监控。对境外新申请注册的绍兴酒相关商标,及时识别并迅速提出异议,第一时间阻止商标申请。否则,对方一旦注册成功,后续申诉撤销将付出巨大的代价。

四是形成保护工作整体合力。鉴于市外、省外的生产、外销假冒“绍兴酒”的生产窝点,绍兴市内职能部门执法受限较多的实际,建议重视发挥海关作为市场出入境关卡的重要作用,将绍兴酒的地理标志保护、品牌商标、专利等信息在海关部门及时备案,及时核查,联合进行打击查处,更好凝聚维护“绍兴酒”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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