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05-07] 浏览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以来我院公诉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近年来我院公诉工作主要情况

2017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全面依法履行公诉职能,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866件6482人,提起公诉4188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245人,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公诉部连续2年记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11人次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我们的做法是:

(一)聚焦公诉职责,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上发力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决策部署,对涉黑恶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件125人,其中办理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督办案件7件,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4件8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件18人,追加起诉59人。出台黑恶案件指定专人办理、提前介入、线索摸排移送等多项制度,有效推动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联合公安、法院,就案件统一法律适用、建立备案登记制度等问题,定期不定期开展会商,适时对30  起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形成打击黑恶犯罪合力。深挖犯罪线索和黑恶犯罪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7条,移送相关单位核查处理。依法办理魏某仁为首的乡村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对发现的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向属地街道发出检察建议,获得整改落实,推动源头治理。

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打击影响新金融业态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犯罪,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P2P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网络“套路贷”等犯罪68件416人。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配合督促公安、法院追缴涉案财产,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实际损失。以区委区府开展“三服务”活动为契机,走访商会及重点企业,了解法律需求,提高服务精准度。依法起诉企业职工内外勾结、侵占货款、收受回扣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40人。对一家上市公司少缴1000余万元高速通行费用,涉嫌诈骗案件,深入调查取证,全面听取涉案双方意见,准确区分刑民界限,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获得良好效果。强化生态环保检察,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案件39件69人,办理绍兴地区首例重点排污单位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污染案件,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成立公检法环联合办公室,在区治水办(河湖长办)设立检察官联络室,增强府院防治污染协作。

全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查办华舍街道拆迁领域和粮食补贴领域等贪贿、渎职案件25件32人,职能转隶后,建立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15人,推动形成清廉发展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促成刑事和解115件,对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1054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坦白、认罪的195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或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宽缓处理162名涉罪未成年人。成立“可为”工作室,联合团区委、区司法局和一社会企业签订《涉案、受害人及困境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和心理矫治项目服务协议》,开展观护帮教和心理疏导205人次。检察长领衔9名检察官受聘担任9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巡回宣讲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26场次,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聚焦法律监督,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上发力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制发《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30份,追诉漏罪、漏犯55人,其中18人已被提起公诉并被判处刑罚。在审查起诉任某兰等13人“套路贷”诈骗案件中,认真全面梳理在案证据,引导补充客观性证据,最终被害人数由原先200余人增加到1700余人,涉案金额由原先10余万元增至300余万元,成功追诉到案同案犯20名。对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作出无罪不起诉17人,存疑不起诉18人。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郁某培等6人寻衅滋事案时,经审查和补充侦查,认为该案系因邻里纠纷引起、双方过错相互交织的民事纠纷案,依法作出无罪不起诉处理。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次,侦查机关已整改回复13件,其中一起纠违事例列入公安典型学习案例在全省通报。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派员出庭公诉2592件次,在指控犯罪的同时,强化对审判程序、审判过程的检察监督。完善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机制,对讨论审议的案件,充分表达检察机关意见,强化对案件审议过程的检察监督。建立健全刑事判决裁定审查机制,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被害人一方请求抗诉、诉判不一致案件进行分级审查,重点审查法定量刑情节,影响被告人刑期档次的犯罪金额、作案情节以及适用法律条款等。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程序违法等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起、提请抗诉16件,其中法院已改判6件。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联合制定《刑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公检法三机关对刑事政策的协同把握,促进提升办案效率,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探索完善基层派出所检察监督机制,创设绍兴地区首家驻公安机关检察官工作室,与公安机关共同研商涉黑恶势力犯罪、新型网络犯罪、涉众型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对一般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口头纠违,实现个案实时交流、类案定期沟通,积极构建监督、配合、引导相统一的新型检警关系。全面实行审查起诉由“在卷审”向“在案审”转变,注重对在案证据的亲历性审查,做到“重要物证要见物,关键证人要见人,重案现场要到案”,确保审查监督质量。

(三)聚焦案件质量,在严守冤假错案底线上发力

推进案件质量监控体制建设。细化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建立检察官联席会议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请示汇报制、相对不起诉案件备案制,明确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程序审批制,侦查机关撤回、存疑不诉、无罪不诉案件实质审批制,至今未发生无罪判决、不诉复议复核改变案件。强化案件流程监管,通过流程监控、预警提醒等方式,加强超期羁押、程序违规等司法瑕疵的纠正和预警力度,确保依法依规办案。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评查公诉环节案件178件,对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人,落实整改,切实提高办案专业水平。

推进不诉案件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商与引导,研究制定《审查起诉案件参考标准》,对盗窃、诈骗、非法捕捞水产品、赌博类等常见轻刑案件制定不起诉标准,实现源头控案,保持办案平衡。根据本地实情,将企业发展影响率纳入办案考虑因素,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领下,不断完善涉税案件起诉标准,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从快作出不诉处理86人,不诉案件比例从2016年的5.71%,上升至2018年的46.39%。严格把握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6件骗取贷款案件,经审查认为尚属民事纠纷,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后续类案提供参考标准。

推进精品案件办理体系建设。以参评上级部门精品案例为契机,办实办好办深每一起刑事案件,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 6起案件获得全国、省市级精品案件称号。其中办理的余某荣等21人涉恶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批典型案例”发布;办理的屠某方诈骗案,该案不起诉决定书荣获2018年度全国优秀说理检察法律文书。对4件侵犯区内重点企业财产权益的“零口供”案件,深入调查取证,依法起诉,均获法院判决,其中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一起抢劫、强奸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提出抗诉,法院依法改判,量刑档次从八年增至十二年,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聚焦司法改革,在促进公诉创新发展上发力

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转隶工作,推动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工作机制衔接。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照法定程序套改、遴选员额检察官,招录司法雇员,实行员额检察官、司法辅助、司法行政“三类人员”与司法雇员分类管理。公诉部门配备员额检察官12名,占比 44%,一线办案力量不断加强。重新构建“1+1”办案组织模式,“案多人少”矛盾得到一定程度化解。深化“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修订落实司法档案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绩效考核等配套制度,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员额检察官成为司法办案责任主体的新型办案机制全面形成。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通过强化法庭审判环节,充分保障辩护权利和质证权利,加强控辩双方对抗,从而树立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庭前会议优势,派员出席庭前会议9件次,将程序性问题过滤于庭前,提高诉讼效率和公诉质效。强化证据意识,推动落实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等“四类人员”出庭作证6次,有效促进庭审实质化。深化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面推行电子卷宗,使律师阅卷从“复印一两天”变成“刻盘五分钟”,为律师办案提供便利,保障庭审实质对抗。

积极推动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全面推行网上办案,健全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有效保证严格执法,避免办案随意性。推行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通过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流程再造,破除政法各部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之间存在的数据壁垒。推进“智慧公诉建设”,启用智能语音识别系统,配备使用掌上检务通、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成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利用“互联网+公诉”的方式,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与公诉工作深度融合。

(五)聚焦队伍建设,在推动检察科学发展上发力

强化思想政治与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公诉干警积极参与政治轮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全院干警大会、周一夜学、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升公诉队伍法治信仰与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层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大党内法规、检察工作纪律、行政管理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完善人才评价、管理和使用体系,制定科学的教育培训计划,以实务需求为导向,从庭审水平、举证辩证能力、理论分析水平、文书制作质量等多维度进行集训,全力打造优秀公诉人团队。强化检校合作,开展定向业务培训,借助高校优秀智力资源,提升公诉干警履职能力。开展中层干部选拔、年终业务绩效考核、“季度之星”评比,形成积极向上、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氛围。突出青年人才培养,通过压担子,引导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推动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少年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场所、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对公诉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重要法律监督文书,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不断加强改进公诉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发布公诉环节案件程序性信息8793条,公开起诉、不起诉法律文书3338份。依托检察新媒体及时推送公诉工作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向深入,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刑事诉讼法,调整了检察职能,增加了新的办案程序和制度。“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已经全面推行,检察事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公诉工作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当前我们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主要是:

(一)办案难度与办案要求双向提升,公诉工作由“案多人少”转向“案难责重”,公诉干警工作压力增大。一是新型金融网络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作案手段新颖,犯罪领域专业技术性高,涉案人员、犯罪事实动辄几十上百人次,侦查卷宗按箱计算,与简单案件相比,需要花费成倍的时间和精力,但办案期限有限,公诉干警办案精神压力巨大。二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增加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随之增加告知相应权利义务、听取多方意见、签署具结书等多道程序,而精准化的量刑建议也给办案人员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司法责任制明确办案责任终身负责,“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给办案人员带来切切实实的压力。

(二)法律监督工作正处于转型发展探索时期,诉讼监督作用发挥尚不充分。一是公诉干警在履行指控犯罪职能的同时,还肩负着侦查、审判活动监督,由于职能设置和办案理念等主客观影响,“主业”办案、“副业”监督、“重办案轻监督”的现象一直困扰着诉讼监督工作。二是检察监督尚未覆盖刑事诉讼全领域,侦查立案下行、另案处理、变更强制措施等环节还存在监督空白。三是法律规定的监督手段较为单一,监督方式被动、滞后,监督刚性不足,导致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公诉队伍能力素质与转型新要求不相适应。一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下,控辩双方的庭审对抗更为激烈,指控犯罪的定案证据更加严格,细微的指控瑕疵将在庭审聚光灯下被无限放大,对公诉干警审前引导、出庭公诉、舆情应对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二是高层次检察人才缺乏,公诉队伍梯队尚未形成,后续培养还需加大力度。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政策需要优化,员额动态管理、绩效考核、职业保障等机制尚未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加快补齐工作短板,全力推进我院公诉工作全面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抓住服务大局重点问题,提升公诉工作的融合度。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更加主动履行公诉职责,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围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防控重大金融风险,落实强化企业产权司法保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公诉环节工作举措。围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部署,落实服务民营经济21条,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围绕平安柯桥、清廉柯桥建设,严惩黑恶势力,重拳“破网打伞”,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二)抓住强化监督重点问题,提升公诉工作的权威性。做优刑事检察,更加规范办案流程,完善案件质量管控机制,确保案件审查到位、证据核查到位、罪名定性到位。灵活运用纠正漏诉、退回补充侦查、非法证据排除、绝对不起诉以及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审前过滤和诉前引导,逐步构建检警“大控方”新格局。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把监督纠正个案和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重点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切实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三)抓住基础建设重点问题,提升公诉工作的发展力。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有机结合,分层分类推进大规模培训,确保队伍风清气正,提升履职专业水平。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行“捕诉一体”,按照案件类型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统一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运行各项检察业务智慧辅助系统,促进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办案质量过硬。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公诉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保障。我们决心以本次会议为新的契机,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高效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为助力柯桥高质量发展、奋力进军“全国十强区”作出应有的更大贡献!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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