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8日在绍兴市柯桥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建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三服务”和“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受理案件24413件,审执结25030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下降11.1%和8.2%,未结案件2266件,同比下降21.4%,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05.3件,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1118件,审结1118件,同比分别上升8.3%和8.3%,判处罪犯1692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央督导组反馈意见,坚持依法严惩,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审结黑恶犯罪案件28件18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3人;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审结“保护伞”犯罪案件2件2人,判处罚金、没收财产2322.8万元。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黄赌毒等犯罪案件465件764人;审结公安部督办的瞿某某等16人特大跨省“碰瓷”诈骗案,首要分子获刑十一年六个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9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持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对21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完善律师辩护全覆盖,全面提升辩护数量与质量,为717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
调判结合化解民商纠纷。受理民商事案件13474件,审结13747件,同比分别上升3.6%和7.4%。严格规范调解工作,能调则调、能调尽调、当判则判,诉前引调案件6356件,民事可调撤率69.9%。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心理咨询辅导、离婚证明书等制度,审结婚姻、继承、赡养、抚养等案件1396件,发出人身保护令7份。树立诚实守信的市场交易规则,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4877件。坚持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助创“无欠薪区”,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83件,同比下降64.1%。支持我区建筑业健康发展,发布全市首份建设工程案件审判白皮书,审结案件386件。加强涉外商事审判,助力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审结涉外案件35件。
监督支持促进依法行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4件,审结193件,同比分别上升19%和20.6%,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8件,败诉率14.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0.6%,同比上升36个百分点。规范行使诉权、规制滥诉行为,依法裁定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不属于行政受案范围87件。完善裁执分离机制,审结国土、卫生、市场监管等领域非诉执行案件191件,裁定准予执行150件,准执率78.5%。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作用,21件案件通过协调得到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与区政府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会同司法局组织“旁听百场庭审”活动,推动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以服务大局为主线,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把法院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民营经济政策,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二十一条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坚持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规范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不轻易中断企业指挥系统和资金往来,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的不利影响。建立司法助企联络帮扶机制,坚持院领导定向走访、法官送法入企等活动,精准回应司法需求。联合市场监管局建立花样版权简易维权机制,努力解决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践行“两山”发展理念,用最严格的法治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审结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38人。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为方向,以出清“僵尸企业”为重点,通过破产审判促进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受理破产案件64件,审结59件,完成“僵尸企业”财产处置12家,释放土地资源509亩,处置厂房33.2万平方米,缴纳税费超过1亿元。向区委、区政府提交报告,推动建立破产处置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设立专项保障基金,解决无产可破、资产处置等难题,力求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其中保亿置业破产清算案普通债权清偿率达58.1%。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重整、和解程序,目前正对涉精功集团的9家企业实施破产重整。加强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移送破产审查案件15件,进入破产程序9件,涉及执行案件88件,标的额近4亿元。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协力打好防范化解区域金融风险攻坚战,妥善处理P2P网络借贷、金融不良债权等纠纷,新收金融借款、保险票据等案件1239件,收案标的额27.1亿元,审结1242件,同比分别上升19.6%、1.7%和25.3%。推动跨部门协同治理民间借贷,严厉打击非法放贷等行为,发布职业放贷人名录17人,新收民间借贷案件2632件,收案标的额17亿元,审结2692件,同比分别下降13.4%、20.6%和11.5%。依法打击金融领域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16件25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大金融案件执行力度,执结金融债权案件250件,到位金额8.9亿元。
三、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着力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巩固扩大“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受理案件9015件,执结9356件,同比分别下降15%和11.7%,执行到位金额22.5亿元。强制力度持续升级。严格执行“史上最严强制执行措施”,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联合执行月”专项行动,司法拘留942人次,罚款3214人次,判处刑罚26件31人,违法制裁率达46.9%,同比上升29.2个百分点。失信惩戒明显强化。完善联合惩戒体系,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3216人,限制高消费7194人、限制出入境1337人,借助公安网络布控3143人,使其在招投标、投融资、乘飞机高铁等各方面“处处受限”。执行行为更加规范。紧盯财产查控、案款发放等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加强终本案件管理,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100%得到有效执行。主动推送主要节点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执行信访逐年降低。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制定《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坚持审判执行工作并重、立审执破兼顾,让更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自动履行率49.7%。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出台《诉讼服务规范实施方案》,加快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全面推行案件“当场立、网上立、跨域立”,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网上立案11914件,跨域立案38件。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全时段提供材料收转、自助立案、信息查询等服务。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入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让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加强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40余万元,向29名受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100万元。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获省委编办批复同意增设轻纺城和兰亭人民法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开展诉讼源头治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推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协同党政部门建立矛盾排查、联动调解、定期通报等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工作站、商会调解工作室等平台,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努力减少诉讼增量,诉前纠纷化解率16.8%。加大虚假诉讼的甄别力度,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以虚假诉讼罪判处2件8人。注重司法建议在预防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5份。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以案释法,发布拒执罪和“套路贷”十大典型案例,“悔拍案”等两则案例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播出。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注重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在完善配套措施上下功夫,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加强法院智能化建设。大力推广运用移动微法院,让当事人和法官充分感受“指尖诉讼、掌上办案”的便利,使用微法院交换证据883次,终本约谈789次,网上调解217次,送达文书39398次。依托政法机关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刑事案件基本信息在公检法司交互共享及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进一步完善道交事故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线上调解成功926件,成功率达75.5%。以信息化助推审判流程、庭审直播、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有效公开率92%,庭审直播案件3313件,裁判文书上网24667份。坚持网络司法拍卖,网拍率100%,成交金额11.8亿元,整体溢价率43.8%,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273万元。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主体责任,健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细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清单,开展“四类案件”监管试点,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坚持院庭长带头承办大要案,共办结案件6113件,占结案总数的24.4%。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健全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对员额法官办理的近200件案件进行了评查。严格瑕疵司法行为责任追究,8名同志分别受到降低考评档次、扣罚绩效奖金、退出法官员额等处理。开展清理长期未结案件专项行动,规范审限变更管理,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49件减少至1件,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清零。加强审判执行质效的研判分析和动态监管,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案件办理“三项规程”,完善出庭作证制度,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强化控辩平等对抗,推进庭审实质化、规范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惩罚犯罪、节约司法资源,审结案件449件,平均审理天数不超过15天。探索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集中管辖、专业审理、统一裁判,全方位保护知识产权,审结案件804件。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79.9%,成立简案速裁庭审结案件3513件。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管理,联合司法局成立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中心。
五、以锻造队伍为根本,着力深化固本强基建设
高标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建设一支党委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政治引领不动摇。开展“政治大学习”“理论大培训”“思想大讲堂”“认识大讨论”系列活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强化党支部在干部使用、监督、管理方面的责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把党支部建成坚强战斗堡垒。
提升履职能力不停步。强化教育培训,采取业务研讨、案例分析、专题讲座等形式,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能力水平。开展最佳庭审、裁判文书等司法技能五大业务竞赛,以赛代训、以赛促能、比学赶超,充分发挥标杆引领效应,一名干警在全省法院技能大比武中荣获第一名。积极开展理论研讨和案例研究,12篇学术论文、调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两篇案例分析入选全国法院2019年度优秀案例。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加强青年干警培养,通过竞争上岗提拔19人担任中层领导职务,干部配置和队伍结构明显优化。
强化正风肃纪不放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通过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发送廉政短信、报告重大事项、邀请家属座谈等形式,让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刀刃向内,扎实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结合“十查十找”“五查五找”“集中警示教育月”等活动,推动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改善、素质大提升。强化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苗头,实名通报24人,运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召开律师座谈会,联合司法局建立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
六、以接受监督为保障,着力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区人大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和审议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细化分工方案,加强督查督办,按期办结建议4件;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并首次接受专题询问,根据审议询问意见抓好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联络,邀请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知联会通报破产审判和执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坚持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及时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监督员12名,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6件次,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贯彻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解释,增强陪审员代表性和广泛性,总数达到381名,参审案件2885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6.7%。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与新时代要求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有所弱化,少数案件裁判尺度不一、办案周期偏长,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四是司法体制改革中关联度高、相互配套的举措推进不同步,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有待加强。五是内外监督、队伍管理还有薄弱环节,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不回避、不遮掩,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今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勇当新时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排头兵,为更高水平推进柯桥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国际纺织之都”、争当 “融杭接沪示范区”和奋进全国“十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有更高站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做深做实做细“三服务”活动,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大局和防范化解风险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高效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依法严惩金融、脱贫攻坚、环境资源、网络电信等领域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有更实举措。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婚姻家庭等纠纷。立足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发挥裁判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和德治有机统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实施人民法庭三年行动计划,服务保障基层治理和乡村振兴。
三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上有更大突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审判权运行、院庭长监督管理、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等质量保障机制。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法院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让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更加智能化。加大认罪认罚从宽和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力度,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努力把案件数量降下来、案件质量提上去。
四是在建设过硬队伍上有更好成效。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力推进清廉法院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狠抓落实,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柯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