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之一,承载了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保障民生、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把控住房金融风险以及实现住房社会公平化等重要职责。公积金机构成立以来在业务办理、服务提升、安全保障、惠民举措及财政贡献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有力促进了我区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历史沿革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是受市中心与区政府双重领导的正科级单位。1991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创立,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从实物分房向货币化分房过渡的一个重要体现。1992年,我县成立绍兴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归属于县城建局。1993年正式挂牌绍兴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能主要体现在住房货币化管理以及实物分房向货币分房的过渡职能,具体为:一是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二是其他房改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偿还。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1998年,绍兴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发中心成立,与绍兴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绍兴县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三块牌子,主要职责承担县城镇住房安居解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待住房解困工作结束后予以撤销。同年8月绍兴县城镇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更名为绍兴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5年,绍兴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更名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绍兴分中心,变更为市中心的副科级派出机构,受市中心与区政府双重领导由县建管局代管。2011年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2013年,由原来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升格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5名,领导职数12副,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同年11月,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绍兴分中心更名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柯桥分中心。

(二)机构设置

2013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绍市编[2013]68号)文件及2014年市编办《关于明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的函》(绍市编办综[2014]15号)文件精神:柯桥分中心的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运作,实行全市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人员编制: 15名。领导职数为12副,中层职数42副。经费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设置4个职能科室。具体是: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科、信贷科。在编人员16人。另外房改办与经济适用房相关职能工作,因为没有编制、没有人员所以由综合科兼顾办理。房改办主要承办全区房改相关业务,该业务目前由1名正式职工与1名退休返聘人员专职办理,全区房改档案由分中心档案人员负责整理。经济适用房职能目前未涉及工作。

二、近几年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近年来,公积金制度得以有效推广,公积金扩面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我区公积金缴存人数与缴存金额不断攀升,建缴规模与资金运行规模日益扩大,区公积金中心不断创新、建章立制,在业务运行、内部管理、队伍建设、服务能力、住房去库存、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多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一)业务运行情况

从房改以来到今年6月底止,参加公积金制度人数达到51200余人,归集总额达到622999万元,职工个人提取总额达到389944万元,贷款总额达到327934万元,为10089户职工家庭贷款购房提供支持。20161月开通“公转商”贴息贷款以来,截止6月底止,已核准贷款459户、金额20004万元,其中:发放336户,已放贷14989万元。这样,公积金制度共为我区房地产市场提供732867万元资金支持, 10425户家庭提供贷款购房。到今年6月底止,归集余额233055万元,贷款余额(含公转商)225563万元,加上调剂贷款5000万,存贷比达98.9%,已远超85%的基准率。

2013年度机构升格以来的各项业务增长明显:

归集业务。截止20166月底全区共有公积金归集余额233055万元,较2013年底164404万元增加68651万元,增长率41.8%支取业务。20141月到今年6月,为缴存职工办理支取共计132425万元,比2013年底增长51.7%。贷款业务。截止20166月底,分中心共有公积金贷款余额210574.2万元(未含公转商),较2013年底121076.6万元,同比增加89497.6万元,增长率73.9%,若加上“公转商”贷款余额14989万,则增长86.3%。同时,存贷比也急剧上升。2013年底为73.6%,到今年6月底,已上升到98.9%,上升了25.3%。扩面业务。2014年到2015年两年扩面共净增职工8536人,占现有参公总数的16.7%,比平均上升4%。财政贡献。2014年、2015年两年间,为区财政贡献3463万元,其中上缴廉租房补充资金2657万元,上缴管理费806万元。

(二)便民利民成效显著

在搞好业务的同时,柯桥公积金中心着力强调制度建设,注重内部管理,树立风清气正的干部形象;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制度约束,创新工作思路,打开工作局面,全面提升了分中心的外部形象。

1、着力做好窗口便民建设。一是规范窗口服务。机构升格以后,分中心狠抓窗口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上提高服务质量。在硬件建设方面,增加服务窗口数量,设置大屏幕电子宣传屏、自动叫号机、咨询台,配置休息桌椅、提供各类公积金办理宣传资料,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一个便利舒适的办事环境。在软件建设方面,高度重视服务提速提质。开展统一着装亮身份、亮服务承诺等,多措并举优化岗位配置,完善岗位职责,规范窗口服务行为。窗口服务质量得到缴存职工肯定。二是推行窗口服务“一柜通”。2014年分中心从服务群众角度出发,打破固有模式,推行窗口服务“一柜通”,中心服务大厅设立4个综合柜台,缴存职工可在任一综合柜台办理归集、提取、转移、贷款等各项业务,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次集中办结”的业务特色。三是提供快捷审批服务。缩短办理与审批时间,实现公积金业务现场受理,现场办结。只要缴存职工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涉及公积金归集、提取、转移等业务实现即到即办,贷款审批从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四是提供一站式信息服务。2014年,分中心通过调整中心网站,实现政策业务、网上咨询、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个人信息查询“一站式”服务,为广大民众与公积金中心提供一个快捷、实用的沟通信息平台。

2、推出多项利民政策举措。一是实行低缴存职工保底贷款。实现低缴存职工提供保底贷款,只要缴存职工达到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在购房时最少可贷15万元。二是为困难职工提供特殊服务。推出针对困难职工新政策。有特殊困难的缴存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者凭民政部门的低保证申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身患重大疾病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凭县级以上医院的伤病证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是推行贷款新政。20154月起,分中心开始实施贷款新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低到20%;为改善居住条件,在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原来的60%下调至30%,并且贷款利率按照首套房利率计算。

(三)规范管理日益提升

1、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以及内控约束。先后制定了《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办法》、《对受托银行协助住房公积金扩面业务奖励办法》、《内部管理制度》、《党建制度》、《会议制度》、《安全保障制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成立贷审委员会。确定议事规则,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楼盘,缩短了楼盘备案申请时间,确保贷款楼盘准入安全、规范。制定资金存储管理办法。创新性推出资金存储管理办法,推行竞争性存储阻断利益输送。这一办法所涉资金包括了柯桥分中心的全部资金,使资金存储更加规范、内容更加全面、方法更加合理、操作更加透明、结果更加公开。

2、通过省一级档案达标认定。2014年以来,柯桥分中心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投入到档案提档升级工作,积极开展和完善档案综合管理达标升级有关工作,2015年底顺利通过省一级档案达标认定。这项达标是全市同级机构第二个。

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中心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思想教育,提高廉洁意识,持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在分中心上下形成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良好风气。

4、着力加强干部培养锻炼。分中心重视各年龄段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不断探索能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科学用人机制,培养老、中、青合理配备的干部梯队,2015年共任命同职级交流中层正职1名,中层副职1名,提拔任用中层正职3名,中层副职1名。同时重视干部思想建设与能力培养,不定期组织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对青年干部进行导师帮带,搭建多方位发展平台,培养区管后备干部、源头干部各一名。

(四)房改工作有突破性进展

一是出台了《绍兴市柯桥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改革补充意见》,使19991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施了货币化房改,还清了房改唯一的历史欠账;二是,配合区重点项目柯桥古镇改造工作,重新制定工作流程,为350余住户审核了房改,保障了他们的住房权益。

三、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资金需求紧张问题。公积金存量资金首先要保障支取和贷款业务的需要,近年来,虽然扩面卓有成效,归集额逐年递增,但在房地产新政刺激和去库存压力下,现有的公积金资金池已无法满足缴存职工的购房和政策工具的需求。目前,我区支取备用金率只有7.34%,离国家三部门规定的支取备用金达到15%的要求相差还很大。若当月归集额小于支取额,就会出现断兑危机,制度信用受损严重。

(二)公积金扩面问题。扩面工作是公积金工作的重点,一直以来各级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抓扩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扩面工作这块硬骨头始终是难点:一是企业解困。企业解困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缓解企业压力的举措,其中一部分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等原因选择停缴员工住房公积金,使公积金扩面雪上加霜。二是印染产业集聚升级。近年来,在印染行业提档升级的带动下,全区有70余家印染企业逐步关停迁移,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原本在缴存公积金的企业纷纷退出公积金缴存队伍,原本没有缴存公积金的企业,也无力给员工缴存公积金,给扩面工作带来难度。三是传统零售业受电商冲击较为明显。在电商带动下,传统零售行业受到不小冲击,作为以传统零售业为主的柯桥企业收到不小影响,只能收缩资金,减少或者不给企业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房改办机构设置问题。根据机构升格时的机构沿革,房改办这一机构设置在分中心,其主要是承办全区房改房上市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等职能。由于多方面原因,房改办设置在分中心给工作的开展、历史资料的沿革和群众办事造成一定困难。一是,房改办在分中心无资金配备、无人员编制、无办公用房和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和场所,但工作量巨大,分中心目前有一名人员和一名退休返聘人员专职承办房改办工作,近几年古镇改造以及全区新职工住房补贴审批工作量较大,人员、档案等方面配备力不从心。二是,房改档案与住房档案有关联性,住房档案是房改档案的基础,而住房档案由另外部门管理。三是,不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办理住房补贴等,要跑多个部门,且总是找不到准确的办理机构。四是,市内兄弟区、县(市)已有先例。

(四)经济适用房机构设置问题。机构升格时,经济适用房这一机构依旧设置在分中心,无资金、无人员编制、无办公用房。现有的经济适用房职能在另一部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资金调度。为缓解资金压力,我们已打算向市争取资金。一是继续申请公转商额度;二是向市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三是加大扩面力度,从源头上解决融资问题。

(二)多措并举抓扩面。努力打造全区公积金建缴氛围,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公积金认知度和满意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服务制度,将公积金建缴工作送到扩面第一线;完善扩面考核制度,利用银行资源与镇(街)开发区资源,通过考核实现扩面多方联动;加大拟上市公司的公积金强制缴存催缴力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上市公司公积金缴存规定。

(三)抓好窗口建设。努力提升窗口服务,从硬件和软件上提高服务质量。在硬件建设方面,完善硬件配备,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一个便利舒适的办事环境。在软件建设方面,重视服务提速提质。继续完善窗口一柜通业务,形成“一个窗口对外,一次集中办结”的业务特色。实行规范化服务。优化岗位配置、完善岗位职责,规范大厅服务人员的一言一行。积极创建区级巾帼文明岗,挖掘、发挥女性在岗位的贡献。

(四)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对房改办、经济适用房中心两个机构的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并将其整合到职能相似的部门以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争创住房公积金档案省级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以档案创建促业务规范,柯桥分中心创新档案工作新思路,积极筹备,在全市公积金系统中,率先申报创建省级数字化档案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柯桥公积金工作在区委和市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组织机构不断健全,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服务管理不断提升,精神风貌显著改变,我们将继续本着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的基本原则,更好地推进我区公积金事业,为柯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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