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明执法、秉公办案、热情服务、诚恳接待、耐心解答。
二、严格依法审查立案,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办事高效,认真负责,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移交;符合立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案件1日内办完立案手续;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7日内答复是否同意立案;已立案的案件2日内移交审判业务庭。
四、增强公仆意识,树立司法为民思想,严格做到“热心、细心、耐心、诚心、爱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生、硬、冷、推”现象。
五、虚心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六、廉洁自律,奉公守法,遵守审判纪律,严守廉政规定,不以权谋私、不徇权谋私、不徇私枉法、不贪赃卖法、不索贿受贿、无违法违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