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予执行申请书
先予执行申请书,是原告因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在案件起诉后判决前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告先履行给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财物时所使用的文书。
[文书样式]
先予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上列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 一案,于 年 月 日向你院起诉,现因 ,为此申请裁定先予执行,责令被申请人先行给付一部分款项(或某项物品)。
请求事项:
事实及理由:
此致
x x x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有关证据材料
【填写说明】
1.当事人栏,注明自然情况。要注明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填写要准确,特别是姓名(名称)栏不能有任何错字,地址要尽量详实。
2.请求事项。写明先予执行的具体金额或者财物。
3.事实和理由。写明急需先予执行的事实和理由。
4.在申请书尾部,当事人是自然人的,要由本人签字或者捺印,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要填写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