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创新评议“村官”履职情况
发布日期:[2011-10-12] 浏览

——马鞍镇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
杨国良 陆宝林

    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环境面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重视和加强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必须研究和思考的重要课题。
    自2009年开始,马鞍镇人大主席团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在加强对镇属部门站所工作监督的基础上,又创新地开展了人大代表对村委会成员履职情况的评议。这一举措,对人大代表参与社会管理、促进村委会工作,起到了很好作用。
    从马鞍镇人大代表评议“村官”工作的实践看,重在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是把握好评议的目的。代表评议“村官”坚持一年一次,并且放在每年年终。评议主要目的是,通过代表对村委会成员一年履职情况的测评,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发扬长处、寻找不足,提出今后整改意见,增进代表与村委会干部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磋商,为村委会制定新一年发展思路、规划、举措奠定基础,而不是意想中的让百姓向“村官”发牢骚、找差错的“民整官”做法。
    二是把握好评议的原则。在评议中,一方面,始终坚持党领导的原则,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议工作。另一方面,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如实肯定每位村委会干部的业绩,又一分为二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评议客观公正。
    三是把握好评议的方法。代表评议“村官”的主要方法是自评、调研和测评。
    自评,即要求每位村委会成员就本人一年以来在思想作风、工作业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客观真实地写出自评报告,接受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的监督。
    调研,即由村委会成员所属地的县、镇人大代表,利用早晚时间,对村委会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走访选民,听取选民意见,为大会测评掌握好第一手资料。
    测评,即召开测评大会,由村党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村民代表、选民代表、村民组长、党员参与村委会成员的述职测评,被测评的村委会成员在大会上作述职报告,代表进行发言评议,与会人员对被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票分“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称职票少于50%或不称职票多于30%的村委会成员,限其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测评。同时,将测评结果与年度工奖挂钩。
    两年来,马鞍镇人大主席团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在大鱼山村进行试点,通过评议,觉得收获不少。
    一是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通过代表评议“村官”,代表和选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及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对于人大代表来说,这“三权”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在现实工作中,往往是镇人大代表局限于本级镇政府相关事项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利;县人大代表局限于本级县政府或代表所属地镇政府相关事项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利。而对于县、镇两级代表知情、参与、监督基层村(居)级相关事项的权利,可以说比不上一名村民代表。对此,马鞍镇人大主席团自2009年开始,结合代表评议“村官”工作,提出了关于“县、镇人大代表享有知情、参与、监督基层村(居)级相关事项的权利”的建议,并得到镇党委和各村(居)党组织的认可,这对推进代表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工作迈出了可喜一步。目前,在马鞍镇的23个村(居),无论是年初议决年度工作思路及规划,或是村级民生实事投资及建设,均有所属村域的县、镇人大代表参加,人大代表的“三权”得到了更好尊重。
    二是基层组织的民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通过代表评议“村官”,不仅能有效解决当前农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一方面,人大代表评议“村官”之前,在选民中进行了大量的调研,所提意见代表着“民意”,这对“村官”今后按民意办事很有好处;另一方面,村委会成员接受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评议,本身就是一次民主意识教育。正如大鱼山村委会委员章海堂在接受评议后对人大代表说:“伢村委会干部是广大选民民主选出来的‘当家人’,向人大代表述职,接受民主测评,不仅是对村干部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更重要的是对村级组织的民主监督,对提升村干部的民主意识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村委成员的责任意识得到有效增强。通过代表评议“村官”后,让村民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一个现实效果是,改变了少数村委干部工作消极怠慢的现象,调动了履职积极性。如大鱼山村的汤湾自然村,原是全县出了名的“上访大户”,经常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在2010年的代表评议“村官”中,代表们要求村委干部务必重视“上访”问题,及时整改这一问题。根据代表意见,今年村里专门落实了一名村委主要干部,对老上访户一家一家的走,一个一个的谈话,经过多次上门做解释工作,做通了老上访户的思想工作。今年以来,大鱼山村没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村里的社会不和谐因素得到有效化解。又如去年,马鞍全镇68名县、镇人大代表分别参与村(居)社会民生实事工程规划的制订,以及在建设过程中的监督评议,使全镇46项、总投资1823万元的民生实事,到年终基本完工。
    代表评议“村官”工作,马鞍镇已在大鱼山村率先试点,连续实施了两年,今后,将总结大鱼山村经验,在其它19个村(居)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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